宁惹老虎,莫惹野猪。
经常在丛林打猎的人都知道,野猪虽然带个猪字,但这货发起狠来老虎也只有逃命的份。
没变的原因。
野猪皮实在是厚的离谱。
老虎,只要不是被偷袭两枪干过去不死也得跑。
可是野猪这种货色,就一个真正能一枪致命的位置。
屁股眼子。
只有一枪爆掉野猪的皮眼,才能把这种家伙直接放倒。
不然,发起疯的野猪冲过来能一头把人撞死,就算是老虎,被野猪正面撞到也必然会开膛破肚。
猪,在往前走着。
那随着前行晃来晃去的肌肉彰显着恐怖的杀伤力。
所以,骂着娘的青年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特么可都是肉啊。
野猪的肉虽然腥味大了点,但加上调料做好,香飘四里的。
怎么办?
只有三十米的距离,这种距离野猪一个冲击只要三秒就能冲到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