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前去追赶公交车。
只可惜,还是晚了一步,错过了最后一班车。
没办法,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只能慢慢走回去了。
李咏春并不生气,总觉得她身上有股莫名的熟悉感,仿佛上辈子就认识一样。
还是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遇到她心里就很踏实,还很幸福,嘴角就会不自觉的上扬。
“好一个带刺的蔷薇,你以为你假装坚强,用锋芒掩饰自己的脆弱,我就看不出来了吗?
想要摆脱我,永远都不可能。”
就这样,李咏春刻意和她拉开一段距离,徒步跟着她,想要静静的送她回家。
家仆们见状,立马也紧随其后,就连豪车都跟在后面打光,缓慢行驶,看上去十分拉风。
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哪个黑帮老大出场了。
敖霜见他们乌泱泱的一大帮人,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心里不禁有些冒火。
“够了!你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要跟着我?”
李咏春见她又愿意搭理自己了,立马喜笑颜开的走上前去,从衣兜里掏出两张电影票。
“我来接你下班,其实是想先带你去吃饭,然后再一起去看电影,或者逛逛街都可以。
上次纯属意外,对你造成了伤害,也算是一场弥补吧。”
敖霜心里不禁一阵冷笑,富家公子哥都这么闲吗?
果然,有钱人的思想理念,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
“我不像你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我明天一大早还得上班。
还有,别以为用钱就能摆平一切,在我眼里,金钱如粪土。”
她从小就比较仇恨拜金主义,尤其是像李咏春这种挥霍无度的富家公子哥,那是深恶痛绝,不想和他有任何的关系。
因为她并不是看重金钱和名利,而是看重一个人的真心实意。
李咏春三番两次被她给拒绝了,却并没有灰心,反而越挫越勇。
脑海中一直有个声音响起,那个声音和傲霜的声音非常相似。
或许是因为自己曾经变成了傻子,所以丢失了一段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