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8章 处理进行中

“如果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恐怕难以平息干部群众议论,也难以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宗旨。即便其后来主动交代问题,也是在察觉到形势不利之后才做出的选择。在市委市政府发现西江区存在问题、准备调整区公安分局局长包建刚职务时,张伟利仍心存侥幸,未能及时配合上级工作部署,反而试图与黄明祥等人保持步调一致,客观上延缓了调查进度。这反映出其政治立场存在一定的暧昧与动摇。”

江一鸣继续说道:“当然,组织处理也要讲究政策与策略。张伟利能主动交代、提供关键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其态度与黄明祥等人有本质区别。因此,我建议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基础上,同时给予其调离领导岗位、安排非领导职务的组织处理,并明确其三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这样既彰显了纪律执行的刚性原则,又为后续的教育挽救工作留出了必要的政策空间,体现了组织在处理干部问题上的审慎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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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树民微微颔首,表示认可,随后说道:“你们两位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所提的建议也都非常中肯且具有建设性。无论是万书记提出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意见,还是一鸣市长提出的调离领导岗位并明确三年内不得提拔的建议,都充分体现了我们对党纪国法的坚决维护,以及对干部成长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的‘严管厚爱’理念。我原则上同意一鸣市长的意见,但建议在此基础上,将‘非领导职务’进一步明确为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以更清晰地体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与不同层级之间的区分度。从一鸣市长刚才详细分析的张伟利主动交代问题的时机、具体内容及其配合调查的程度来看,其行为确实表现出一定的悔过之意,然而,其在政治忠诚上的动摇与法治底线上的失守,是绝不能轻易宽容的。将其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既与其原任职务层级相契合,又能鲜明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执纪导向;同时,设定三年内不得提拔的限制,也与其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匹配,从而真正实现组织处理在政治效果、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上的有机统一,达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他接着明确指示道:“万书记,请你将我市形成的这一处理意见正式上报到省纪委,并同步抄送省委组织部备案。待省纪委批复后,由市纪委立即启动相应的组织处理程序,确保纪律审查与组织处理两个环节能够无缝衔接、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

“好的书记,我马上落实。”

万秋秋立即回应道。

他心里清楚,自己提出的意见与江一鸣的建议相比,根本不具备可比性,这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级别不够,更重要的是,肖树民和江一鸣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往往保持高度一致,因此江一鸣提出的意见,肖树民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予以采纳和支持。

很快,省纪委正式批准了江城市纪委上报的处理意见。

据此,张伟利被正式宣布免去西江区区委书记职务,调任市政协办公厅担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主要负责文史资料整理工作。

这一安排既体现了对其过去错误的处理,也为其保留了在非领导岗位上继续工作的机会。

与此同时,西江区区长王晨被指定暂时主持西江区区委、区政府的全面工作,以确保区域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持续开展。

此外,江城市纪委与西江区纪委同步启动了对西江区其他相关涉案人员的调查工作,旨在全面、彻底地清查西江区存在的腐败窝案,深挖其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与权力寻租网络,从而尽快重塑该区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西江区的问题仅仅是整个案件的一部分。

鑫发公司所牵扯的范围远远不止西江区的领导干部,还波及到了江城市一级的多个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甚至涉及部分市级领导。其中,牵扯较深的主要包括市政府负责人王文旭,以及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许启发,副市长陶政安等人。

由于这些人员都属于省管干部,甚至王文旭还是中管干部,因此在证据尚未完全充分之前,并未轻易启动立案审查程序。当前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查找和固定相关证据,并按规定上报省纪委,由上级机关指导开展后续调查工作。

为此,江一鸣陪同肖树民专程前往省委,向杜家乐书记汇报了鑫发建筑公司涉黑涉恶案件的调查进展,并就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网络及其扩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