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征现在也是有钱人了,三十五的根本看不到眼里去。
可他的钱也不是大风从天上刮来的,再怎么有钱,洗衣服时如果损坏了,也会心疼的。
“不可能啊,回家我习惯性的拿钥匙时,还在口袋里摸到的。”
李南征放下端着的面条后,快步走到大盆前,就要把衣服捞出来时,就发现宫宫的眸光一闪!
有杀气!!
这个瞬间,李南征的脑转速从没有过的快:“死太监喜欢给我洗衣服,不会是为了合理搜刮口袋里的零钱吧?毕竟她的财迷劲,和妆妆可谓是卧龙凤雏。如果我强行去找外套里的钱,拆穿她勤劳的虚伪假象。她在羞恼下,说不定会把我的脑袋按在大盆里。”
立即。
李南征缩回去拿衣服的手,走向门口:“哦,我忘了把钱拿出来,又放在抽屉里了。那个啥,先吃饭。面条陀了就不好吃了。”
她这样喜欢钱,那我就用钱砸死她!
李南征忽然发现了,对付死太监的绝招。
“你先吃着,我很快就能洗完。”
宫宫甩了下双手,心想:“还算我家李南征聪明,没有逼我用武力,来维护我的尊严。”
半个小时后。
吃饱喝足了的李南征,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抬起一只脚搁在了案几上。
正在收拾桌子的宫宫,立即秀眉皱起,不善的眸光看向了他:“蹄子上桌,哪儿学来的臭毛病?”
李南征——
看了眼她的小拖鞋,反问:“是谁在吃饭时,喜欢把一双小蹄子,踩在桌沿上的?”
宫宫——
默默的挽起了袖口,白嫩右手纤长的手指,做出了龙爪状。
威慑指数十足!
有些事啊,小美女可以做,但绝不能让臭男人说。
啪。
李南征把一张十块钱的钞票,摔在了案几上。
宫宫一愣。
李南征傲慢的语气问:“还管不管我的蹄子。不!是我的脚,搁桌上的事了?”
哼。
宫宫轻哼一声,假装不在意的样子拿起了那张钞票,继续收拾桌子。
“过来,给本大爷捶捶腿。”